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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骗取医保报销费用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医保报销费用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行业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协助办理医保报销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所谓'服务费',先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为冒充财务人员的诈骗分子,资金被用于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导致证据链存在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婚恋对象及财务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多次转账存在过错。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认定及证据充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账号信息、转账凭证及部分银行流水,证明与李某某的虚假婚恋关系和资金交付过程。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链并确认其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欺诈损害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社交平台婚恋骗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维权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损失扩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异常交易监测中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