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求职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冒充招聘人员的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合作'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伪造合同协议,谎称需缴纳保证金,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资金最终流向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自愿投资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意向书'复印件,但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实地走访案发地点,确认存在线下引流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虚假招聘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请求要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