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案件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的诈骗行为,受害者为68岁老年人张某某,案由为电信网络诈骗导致的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推销员以'稳赚不赔的股票荐股平台'为名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对方冒充客服人员声称其账户有'中奖'资格,需先通过网贷提现3000元再转入指定账户才能领取奖励。张某某在提现后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APP为第三方平台,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对诈骗行为认定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APP注册信息、分析聊天记录时间线、比对网贷平台提现记录,确认张某某在未核实APP资质情况下点击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并操作。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涉案APP已被监管部门封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隐瞒APP虚假性质、伪造客服身份等欺诈行为,但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转账行为存在自主性,故支持其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稳赚'话术诱导,下载APP前务必核实资质。遭遇诈骗后需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