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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老年人3.5万元被判追偿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老年人3.5万元被判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引发民事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诱导其在名为'健康财富平台'的涉案APP购买假药并充值入金。李某伪造教育培训场景截图,谎称可获得中奖机会,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后APP因提现受阻被强制下架,李某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及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平台系正常商业行为,且已封停涉案账号,认为张某某存在审核疏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网站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认可涉案账号存在异常但否认诈骗故意。仲裁员结合平台被封停及假药销售等事实,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商业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并追回财产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中奖骗局,核实平台资质及商品真实性。网络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封停账号。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主张民事赔偿需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故意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