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遇冒充公职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冒充公职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男子,后被诱骗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虚假投资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与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建立联系。对方以'内部项目'为名,承诺年化收益达30%的高回报投资,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虚假投资APP。在李某某伪造的'项目文件'和'领导批示'诱导下,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某以'账户冻结''需补缴保证金'等理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涉案账号已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否认存在欺诈。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证实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及伪造文件。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关联。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资金流向,认定存在明显的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内部渠道'等话术。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未及时止损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