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为该公司前员工,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费用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应聘过程中被自称HR的李某以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骗取约3.5万元。李某通过线下街面接触伪造公司文件,诱导张某某将钱款转入境外账户。张某某在提现时发现账户异常,多次尝试调取平台信息均被拒绝,最终发现李某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个人伪造公章,与企业无关且已报警处理,认为员工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境外资金流向证明。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要求其说明与李某关系,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员工管理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健全招聘审核机制,员工需核实资质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保真实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