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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冒充银行催收扫码诈骗案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银行催收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高收益低风险征信修复'广告,对方自称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可快速提升征信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支付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按指示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账户资金被转走,遂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泄露验证码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双方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构成诈骗及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招聘平台信息及第三方支付流水记录,核实公司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通话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业务真实性,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对方提供资质证明未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通过伪造金融机构身份诱导张某某扫码支付,构成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征信修复''高收益'等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资质后再进行任何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加强风险提示,完善资金监管机制。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