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虚拟币投资被骗3.5万元要求退款
【标题】退休老人虚拟币投资被骗3.5万元要求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虚拟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养老机构活动结识某科技公司员工,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名推荐虚拟币理财。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参与投资。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并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投资后第三日,公司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资金已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该投资为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履约能力、是否构成诈骗及资金流向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员工的短信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屏幕共享记录。公司仅提供虚假的项目合作协议,无法说明资金使用去向。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且无实际医疗养老项目运营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骗局,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张权利时注意诉讼时效。建议投资者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进行理财,核实公司资质及项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