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奖交费被骗3.5万元公司需担责
【标题】老人中奖交费被骗3.5万元公司需担责
【基本信息】本案为保健品诈骗纠纷,受害者为退休老人张某某,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争议焦点系公司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心遇到自称公安局民警的嫌疑人,谎称其购买保健品可获中奖资格。嫌疑人伪造公检法文件,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微信向张某某索要验证码并要求现金交付。张某某信以为真,共转账约3.5万元购买保健品,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中奖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推广活动,验证码仅用于身份验证,且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转账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社区监控视频确认嫌疑人线下诈骗行为,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公司账户频繁转至个人账户。公司未能提供履约能力证明及合法宣传资料,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刻意回避真实身份。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用于实际保健品采购的7000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检法人员的保健品诈骗陷阱,关键证据包括监控录像、资金流向及虚假身份识别。建议老年群体核实企业资质,发现诈骗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