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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冒充招聘诈骗致资金难追回

【标题】求职者遭冒充招聘诈骗致资金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岗位,遭遇冒充公司人员的诈骗行为,涉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遭遇'丢包分钱'诈骗,被虚假承诺征信修复的骗子以招聘为名骗取信任。对方通过电话要求其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并伪造银行流水制造虚假交易记录,随后通过多层账户快速转移资金,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及时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个人民事纠纷。双方对诈骗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产生争议,且对资金转移路径的举证责任分配存在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员工通讯录或业务审批流程等关键证据,仲裁员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判定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用人管理瑕疵,裁决退还张某某已支付费用的70%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违法承诺。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保存证据,注意止付时效。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流程监管,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