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投资,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要求缴纳费用导致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投资账户后,收到自称公安人员的微信消息,称其网贷账户异常需注销征信。诈骗者通过虚假APP展示所谓'政府文件',诱导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假身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无法核实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证明诈骗者伪造政府身份并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诈骗事实,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支持返还3.5万元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虚假APP诱导,平台应加强身份验证。遭遇'注销征信'等诈骗话术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