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冒充公检法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张某某遭遇冒充公检法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自称某金融机构财务人员的男子以征信修复为由接触。对方谎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通过特定APP操作处理,承诺可消除网贷逾期记录。张某某按指示在涉案APP提现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要求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遂察觉受骗。期间对方通过线下接触持续施压,利用伪造的公检法文件制造恐慌气氛。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遭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抗辩称张某某系自行操作网贷平台,未证明存在实际损失且已超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APP操作记录及聊天截图,显示资金被转入多个陌生账户。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参与网贷的证据,且涉案APP已于案发后下架。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追踪证据,认定存在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被骗资金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切勿轻信线下接触的所谓公检法人员。建议保留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留存涉案APP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金融风险教育,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