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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碰瓷诈骗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碰瓷诈骗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后因涉嫌诈骗被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跨境商务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缴纳3.5万元会员费。在签订虚假合同后,李某团伙通过线上诱导开启屏幕共享,伪造境外资金到账画面,先后返还1.2万元后失联。涉案资金经核查流向境外多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跨境投资事实,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合同已约定风险自担条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异常活跃,审查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资金通过信用卡支付至公司对公账户。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原件及资金使用凭证,且屏幕共享记录显示存在伪造境外交易的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3.5万元费用,并承担平台服务费1500元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以感情为名的金融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注意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免责陷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