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客服人员以征信异常需修复为由诱导添加微信。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其贷款征信受损,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及转账至指定对公账户。张某某先后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虚假平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其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方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且已公示风险提示,不承担连带责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虚假客服存在管理过失及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客服账号注册信息异常。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检法名义诱导转账,但无法证明平台与虚假客服存在直接关联。平台方提供风险提示截图,但未能完整还原交易过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建立有效身份核验机制,对虚假客服存在监管漏洞,判决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防范虚假客服诈骗。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避免向陌生账户转账。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影响维权结果,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