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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未追回全款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未追回全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医疗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医疗项目合作为由,谎称可提供特殊医疗服务,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参与'贷款审批通过'的虚假项目。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无资质的个人,且该公司从未开展相关业务,遂报案但因报案不及时导致资金流向难以完整追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主动转账存在过错。双方对李某身份真实性及资金用途存在根本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站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营业执照。经核查,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冒充招聘人员,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公司承认网站信息存在虚假宣传,但主张部分款项已用于'项目开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严格核实合作方资质,个人投资需警惕'医疗服务+贷款审批'组合骗局,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