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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客服人员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贷款征信需要刷流水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退款理赔'为名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最终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无关联,遂立即报案。案件涉及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客服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隶属关系,且未授权其进行贷款相关操作,认为系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短信记录,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仲裁委结合转账时间、账户异常特征及平台交易记录,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张某某款项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贷款为名的诈骗陷阱,电子证据应同步保存原始载体,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报警并保留沟通记录,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行为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