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虚拟币投资骗局员工维权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虚拟币投资骗局员工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纠纷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入职后被部门主管以'内部投资渠道'为由拉入虚拟币投资群。该主管冒充投资老师,谎称公司有特殊资源可保证收益,通过婚恋交友场景获取张某某信任。在连续3个月以'中奖领奖'名义诱导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全部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该投资平台无实际运营资质,公司亦未履行任何投资协议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则称该投资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公司员工的聊天记录,要求提供电子数据固定清单。公司未能出示投资平台运营资质证明,且APP截图显示其员工使用公司工作账号进行诱导。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转路径,确认转账行为与工作职责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高危人群伪装投资机会,婚恋场景中需核实对方身份资质。电子数据固定应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导致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