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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遭拒赔

【标题】学生通过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遭拒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渠道'为由推荐虚假投资平台,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在连续3次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期间李某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所谓'项目资料',平台账号在案发后被系统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反诈警示义务,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封停账号,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及与李某的通话记录,核实其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及开启屏幕共享的异常操作。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平台账号封停时间晚于诈骗行为发生时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70%责任,返还约2.45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遭遇要求共享屏幕或验证码时应立即终止交易。本案因张某某未能及时报案及核实信息,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