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遭虚假贷款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大学生求职遭虚假贷款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求职被骗虚拟币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面试时,公司业务员李某自称是金融顾问,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无抵押贷款'业务。李某伪造贷款合同并提供虚假征信报告,承诺先返还10%利息。张某某在李某安排的线下会议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指定虚拟币账户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贷款系虚构项目且账户非公司官方。李某通过短信截图诱导张某某继续转账,最终因资金链断裂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张某某已签署协议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提供的虚假征信报告截图。公司仅出示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来源。经核实,公司未取得金融业务资质,且贷款合同中收款账户与公司账户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贷款项目、伪造征信报告、诱导虚拟币转账等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涉及大额转账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虚构贷款项目、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