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难追回
【标题】老人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老城区菜市场遇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男子,对方出示伪造证件后称可帮助办理高收益虚拟币投资业务。通过虚假APP演示操作流程,以'先返利后返本'话术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出现账户异常情况,但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仅保留网站截图及部分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与诈骗无关且已配合调取平台信息。双方对'是否存在还款意愿'及'报案不及时是否影响责任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平台资金流向及APP备案信息,确认虚假平台运营主体。公司提交的平台调取记录显示存在异常登录IP,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交易直接关联。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网站截图形成证据链,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时效性存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酌情扣除因报案延迟导致的损失部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提高对'高收益'话术警惕性,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警示需完善证据留存机制,遭遇诈骗后48小时内报警可最大限度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