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要求充值遭诈骗获赔2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要求充值遭诈骗获赔2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面试后,公司人事以贷款征信异常为由,要求其注销网贷账户并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后,对方又称账户冻结需充值入金解冻,先后诱导其转账约3.5万元。直至6月,张某某发现公司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问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贷账户注销证明。公司仅提供入职登记表,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注销网贷账户。仲裁委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确认公司虚构征信问题诱导转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转账款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时警惕以征信问题为由要求转账,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涉及大额转账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