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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虚构养老投资平台骗取老人资金案

【标题】企业主虚构养老投资平台骗取老人资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虚假投资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公安人员的账号,被诱导参与医疗养老投资项目。对方以高额返佣为诱饵,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相关业务资质,且收款账户系第三方控制,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投资行为,与企业无关,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未能提供资金流向说明及业务资质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视频显示其与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对话过程。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虚假宣传与资金非法转移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主利用医疗养老场景实施虚假投资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易成诈骗高危场景,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公检法人员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时,需保持警惕并留存证据。本案中监控视频与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证明了诈骗行为。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