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网购用户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网购用户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网络运营岗位招聘信息。对方以'人事主管'身份联系张某某,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在约定线下见面时,对方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并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要求退款时对方以'资金多级拆分无法返还'为由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招聘流程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已注销相关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虚假公司名称,审查第三方支付凭证发现资金流向多个空壳账户。针对屏幕共享记录中出现的账户冻结界面,鉴定机构确认系平台官方系统提示。公司提交的所谓'合同协议'经核验为伪造文件,无法证明其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所谓'保证金''手续费'等费用要求。涉及大额转账需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平台举报。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义务核查收款账户真实性,建议开通转账风险提示功能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