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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误充3.5万元遭虚假平台诈骗

【标题】投资者误充3.5万元遭虚假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诈骗及账户冻结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被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男子以'国家扶持项目'为由吸引,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该公司伪造合同协议,谎称需先充值入金才能办理退款理赔,后以'账户异常冻结'为由要求持续转账。张某某因未及时拨打110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最终未能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转账行为属自愿,且未提供有效合同文本。争议焦点在于平台真实性认定及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工作人员的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合同照片。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客服回复,未能出示实际业务凭证。仲裁员依据《电子签名法》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并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损失无法挽回,责令公司返还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结合《电子签名法》第16条关于合同形式要件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引流+线上诈骗组合套路,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止付。投资者需核实平台资质,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避免因错过法定维权期限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