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公司'招聘客服岗位信息,对方自称李经理通过电话联系称可提供高薪工作。在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2000元。后以'办理入职手续'为名分三次要求转账,累计约3.5万元。期间对方伪造APP截图显示公司业务场景,谎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退款流程,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流程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协商一致的业务合作,转账行为系自愿且已完成部分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伪造的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无法说明虚拟币流转的具体业务逻辑。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发现其与正规招聘平台存在明显差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已实际支出的7000元服务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拟币异常交易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以招聘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企业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原件。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冻结账户,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老年人群体更需加强防诈意识培训,遇到'保证金''手续费'等名目应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