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虚假理财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虚假理财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理财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该公司为虚构的理财平台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理财信息时,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谎称可提供年化收益达30%的高收益理财项目,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诱导张某某投资约3.5万元。期间嫌疑人以'合同协议'为名要求张某某签署文件,并通过伪造的平台信息营造虚假交易场景,初期返还部分本金获取信任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嫌疑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行为,且已履行部分协议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嫌疑人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真实性,且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庭认定嫌疑人通过虚构身份和平台信息实施诈骗,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符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警惕'征信修复''高收益理财'等诈骗话术,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遭遇电信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