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被贷款保证金诈骗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贷款保证金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贷款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贷款征信为诱饵,要求张某某缴纳贷款保证金。通过多次短信沟通及电话联系,张某某向李某提供的账户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征信受损,资金被快速转移且平台提现受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应对冒充公检法的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及保证金能否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沟通截图,发现公司未对异常账户进行风险提示。公司仅提供部分用户协议,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保证金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场景中以征信为名的诈骗套路。遭遇威胁时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向可疑账户转账。维权时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方可主张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