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用户缴纳费用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用户缴纳费用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指定电商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期间要求张某某多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垫付手续费,并获取手机验证码用于所谓'贷款审批'。后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身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损失;被申请人称李某系自主行为,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否认存在虚构事实。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身份真实性审核失职及是否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注册资料,核查银行流水显示3.5万元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APP下架通知,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庭审中双方就'是否要求验证码'及'是否存在虚构贷款资质'展开举证质证,仲裁委采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实名认证义务条款,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查用户资质,防范冒充金融人员诈骗。消费者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发现异常及时冻结支付账户。本案警示第三方支付平台需完善风控机制,阻断非法资金流转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