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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养老投资遭遇资金拆分诈骗

【标题】老年人养老投资遭遇资金拆分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微信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推广人员,被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微信上收到自称公安机关人员的私信,称其名下养老账户异常需配合核查。对方引导其下载某科技公司APP,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承诺年化收益达15%。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交付约3.5万元投资款,但公司人员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便失联。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养老项目,资金流向多个空壳公司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称转账凭证可证明交易真实性,否认存在身份冒充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先后组织三次调解,要求公司提供项目运营证据及资金流向明细。公司仅提交部分转账记录截图,无法说明资金用途。鉴定机构确认微信账号在案发期间存在异常登录行为,且对话内容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养老+理财'组合诈骗,核实机构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业务范围。投资前务必确认资金流向,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运营需确保资金闭环管理,避免多级拆分导致监管漏洞。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