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高收益陷阱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高收益陷阱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因投资理财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广'稳赚不赔'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达24%。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非法集资平台,且李某使用伪造的金融从业资质照片。资金到账后,李某失联,公司注册地址为空写字楼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骗取投资款,公司称系自愿签订协议的民间借贷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合同协议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支付宝转账流水、伪造资质照片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及资金使用凭证。李某在警方调查中承认使用虚假身份招揽客户,但称'只是推荐投资'未直接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投资款2.8万元,驳回利息诉求。认定李某以非法集资为目的,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核实对方金融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非法集资案件应优先考虑刑事立案,民事追偿需结合证据有效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