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医疗养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医疗养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因在社交平台被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分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操作,导致约3.5万元资金损失,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医疗养老理财'广告,对方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以可快速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按指示转账至所谓'资金监管账户',后发现账户已被封停且无法联系对方。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贷款合同及征信报告,诱导张某某进行贷款刷流水操作,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系第三方独立进行,且已配合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流水,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记录。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平台风控机制,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责任。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账号未尽审慎核查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社交平台企业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个人需提高防范意识,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因轻信'高额回报'陷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