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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调包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调包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用户,因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引发仲裁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安排高薪工作为由,诱骗张某某在某区线下街面支付3.5万元'服务费',期间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完成资金流转。后李某以'返佣'为名要求张某某再次垫付2万元,次日即失联。张某某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假币调包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收到任何款项,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平台聊天记录截屏、虚拟币转账记录及线下交易监控视频。被申请人申请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但未能提供反证材料。仲裁委确认聊天记录形成时间与转账时间吻合,结合监控视频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高薪内幕'话术,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遭遇假币调包等新型诈骗手段,应及时报警并提供完整转账凭证与通讯记录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