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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扫码付款遭假药诈骗平台被指虚假

【标题】学生扫码付款遭假药诈骗平台被指虚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为在校学生,该公司注册于某省会城市,主营业务为健康产品推广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自称健康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会员。李某伪造平台资质,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实际通过线上课程推销假药。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实为虚构,且收款账户与公司登记信息不符。李某在多次线下接触后要求其扫码支付所谓'保证金',张某某最终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冒充专家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李某为独立讲师,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平台网站截图及线下接触录音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协议,无法说明李某权限范围。仲裁员调取平台注册信息,发现李某账户存在异常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资质等欺诈行为,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培训骗局,核实平台资质和讲师身份。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宣传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涉及金额较大的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避免私下扫码转账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