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网贷平台客服,称其账户存在征信异常需注销。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开启屏幕共享,伪造平台信息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随后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至多个第三方账户,且通话中提及的'投资用户'身份与实际不符。张某某留存了12条通话记录、5份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员工自行操作且未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诈骗行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资金流向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提供客服资质证明及通话监控记录。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且要求调取平台信息时遭遇阻碍。仲裁员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特征及电信诈骗常见话术进行综合研判。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对员工损失承担部分连带责任,要求返还1.2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企业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客服身份验证机制,员工遇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信诈骗案件中,使用企业名义实施的需追究相关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