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虚拟币投资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虚拟币投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宣传与虚拟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冒充招聘人员的李某以'虚拟币投资可获高额返佣'为由诱导。李某通过伪造公司资质,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以'先垫付后返佣'名义收取约3.5万元现金。后经调查发现李某并非该公司员工,且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转移,平台未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方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投资交易,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双方对资金流向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范围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平台电子数据固定证据,发现李某注册账号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张某某提交了支付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公司方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资金拆分路径说明,最终确认平台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责任范围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1.2万元,并处以3000元行政处罚;张某某需自行追索剩余资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条款,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投资者需警惕'高回报'陷阱,保存完整支付记录与聊天证据。平台电子数据固定能力成为追责关键,建议完善实名认证与资金流向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