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损失
【标题】待业者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冒充医疗养老机构,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有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验证码并承诺高薪回报,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立即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承担用工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截图,证明存在虚构招聘场景的诈骗行为。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内部管理证据,仲裁委采信张某某证据认定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支付张某某2.8万元补偿金,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招聘骗局,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身份核验制度,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