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假币诈骗投资款被追回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假币诈骗投资款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纠纷引发仲裁,张某某主张遭遇婚恋对象冒充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李女士'的女子,对方以婚恋关系为名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APP。期间通过电信电话多次沟通,以'项目分红'为由要求转账约3.5万元。实际转账时使用假币调包,资金到账后迅速通过第三方账户转移,公司未履行任何投资协议且无法提供真实项目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假币诈骗及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关系,否认假币使用且称资金已用于项目开发,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管理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手机支付记录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发现多次转账至公司指定账户。经鉴定部分转账凭证存在假币痕迹,公司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且拒绝配合调取APP后台数据。仲裁员现场演示诈骗手法,确认存在虚构身份及资金转移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扣除合理管理费用0.7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资金流向监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投资陷阱,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流向。发现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企业不得通过虚构项目诱导资金,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