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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投资导师诱导扫码骗款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假投资导师诱导扫码骗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虚假投资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推荐所谓'投资导师'李某。李某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APP申请贷款,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后APP突然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该公司员工,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违规操作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通话记录、APP注册信息及资金流水,鉴定二维码收款账户与公司关联性。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无法解释其员工长期使用非本人账户收款的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金额的70%,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4条电子证据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式营销陷阱,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应加强员工账户管理,避免被利用进行非法资金操作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