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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贷款团伙骗转虚拟币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贷款团伙骗转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因急需资金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咨询贷款业务,被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谎称可帮助其办理征信修复并获得高额贷款。在伪造的医疗养老场景中,李某虚构某养老院需紧急资金周转的谎言,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团伙成员多次通过电话要求扫码付款,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和伪造的贷款合同模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贷款咨询业务,转账凭证丢失属客观原因,且已通过电话沟通完成服务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截图及部分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无法说明业务实质。经调查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且虚拟币转账记录显示收款方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征信修复业务的行为,但因虚拟币转账凭证不完整,仅支持返还部分款项及赔偿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诈骗话术,应保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切勿轻信陌生电话要求虚拟币转账。维权时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形成司法与行政双重追责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