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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点击QQ链接遭贷款诈骗

【标题】待业者点击QQ链接遭贷款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街面活动中,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男子以'快速放款'为由诱导。对方通过丢包分钱方式骗取信任,要求张某某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通过QQ发送伪造链接进行账户操作。期间诈骗分子谎称'先返小利',后以账户异常为由拒绝履约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合同协议且已实际转账,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签订任何合同,否认存在真实交易并质疑转账凭证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截图及第三方平台账户异常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未能举证反驳。仲裁委认定诈骗分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来电与线下引流陷阱,核实贷款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主张追缴需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存在关联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