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贷款纠纷案。张某某通过该公司平台申请贷款,后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骗子诱导转账,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贷平台申请贷款,经审批后成功提现。次日收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微信消息,称需缴纳'保证金'才能放款。骗子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至指定境外账户。张某某在街面遭遇线下人员威胁后,被迫配合操作,最终资金被转走且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全程被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后续转账属用户自主行为。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对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责任及资金损失的因果关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平台网站截图、跨境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提供平台合规性说明,但无法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贷款需保证金'等话术,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平台需完善反诈机制,用户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冻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