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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拟币精准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拟币精准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为好友,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虚构事实,声称能帮助其快速通过贷款审批。后以'公检法联合调查'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进行紧急止付,最终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及公检法身份实施精准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虚构医疗养老项目的双重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撤销合同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个体经营者需警惕社交平台虚假医疗养老项目,遇'公检法'身份要求立即核实。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业务真实性,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