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社交平台遇假客服被骗3.5万元
【标题】女生社交平台遇假客服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男子李某。对方以订单退款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后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提现过程中发现异常,但因已提供个人信息且未及时报警,导致银行流水显示转账完成。诈骗分子使用假币调包实物,致使张某某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客服实施诈骗导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尽告知义务,诈骗行为属于个人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网贷合同、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核实义务,仲裁员要求补充证据后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部分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身份冒充,遭遇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退款理赔应立即核实。建议保存完整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并留存银行流水,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