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投资骗局3.5万元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投资骗局3.5万元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投资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理财为名实施非法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广'高收益理财项目'。李某通过视频通话指导操作,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先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平台虽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披露风险,导致张某某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需全额返款,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操作记录,审核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亦未及时通知用户平台风险,关键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投资顾问,核实平台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网络投资需确认平台备案信息,避免开启屏幕共享等危险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