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APP诈骗老人3.5万元获刑
【标题】虚假APP诈骗老人3.5万元获刑
【基本信息】本案为网络诈骗纠纷,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接到自称网贷平台客服的电话,称其贷款征信异常需注销账户。对方提供虚假APP链接,诱导下载后录入个人信息。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所谓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报警。警方查明该APP实际由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私下开发,公司未授权此类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诈骗得逞,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报警,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虽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虚拟币交易记录与员工权限范围,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员工权限管理,建议老年人核实客服身份时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网络平台应加强APP审核,防范虚假链接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