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诈骗受害者资金被转难追回
【标题】假药诈骗受害者资金被转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关注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后,被冒充财务人员的骗子以'假药退款理赔'为名要求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骗子声称需输入验证码完成资金解冻,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第三方平台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转账凭证与平台聊天记录,确认骗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资金流向显示其关联账户存在异常大额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社交平台账号管理,消费者应核实交易资质。对于要求脱离官方平台的转账指令要保持警惕,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