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扫码投资被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
【标题】老人扫码投资被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虚拟币交易平台。本案系因虚假投资理财引发的民事纠纷,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接触该公司人员后陷入诈骗陷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公司招聘理财顾问的广告,通过视频面试后被安排至公司办公场所。面试人员以'高收益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公章的虚拟币APP并扫码支付约3.5万元。公司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转移款项,后以'系统升级''冻结账户'等理由拒绝提现,最终张某某发现该APP系伪造,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虚假招聘诱导投资,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自愿签署投资协议,且已提供部分交易记录证明存在真实业务往来。双方就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资金流向合法性及合同效力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站注册截图及APP界面证据。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完整资金流水及项目真实性材料,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其注册域名与公司官网不符,最终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但驳回其主张的利息损失及惩罚性赔偿请求。仲裁委认为公司存在隐瞒真实经营状况的欺诈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也存在疏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返还财产的原则;《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29条禁止虚构用工信息
【分析启示】警惕以招聘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陷阱,建议老年人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扫码支付的陌生平台,务必核实营业执照及平台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