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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诱导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诱导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李某的男子,对方谎称是某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以推荐跨境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获取所谓'内部资料'。李某通过伪造的短信截图和账户异常信息制造紧迫感,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投资保证金。张某某按照指示将资金转入境外账户后,发现对方失联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精准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其员工仅提供信息未参与资金流转。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履行审核义务及资金流向是否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短信截图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核实记录,对资金跨境流转细节作出合理解释不足。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及银行流水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非法所得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资金流转需及时冻结账户。投资者需警惕'投资老师'话术,核实资质后再进行任何转账操作。遭遇精准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启动司法程序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