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养老投资项目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虚假养老投资项目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指派处理'医疗养老'业务,公司要求其通过虚假APP操作投资流程。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账至对公账户。后公司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但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业务属正常投资合作,张某某主动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APP操作记录及报警回执。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请求与虚假APP特征,认定存在诱导性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骗局,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发现异常转账要求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