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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导致的经济损失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通讯群收到自称总经理的指令,要求其通过某虚假投资理财APP操作资金。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使用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累计损失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APP为伪造平台,且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调取平台信息,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张某某虽及时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未能追回全部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责任导致其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核实指令真实性,且诈骗行为与企业无关,仅愿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截图及APP界面证据,公司反驳称无法确认通讯账号归属。经调查,公司内部通讯系统存在权限漏洞,且未对异常转账操作进行预警,仲裁庭认定企业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企业监管责任的解释。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内部通讯安全与员工培训,个人需提高对异常指令的警惕性。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注意止付时效。对于高风险操作应建立双重验证机制,避免资金损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